为加强学科建设,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现就2017年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青年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案制定
2017年度教师招聘工作全年常态化进行,上半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助理教授青年教师,下半年面向校内外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引进全年进行。特别学科有特殊需求的教师岗高级职务教师招聘另向学校提出申请。
各单位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中级岗位职务——助理教授,制定“2017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招聘方案应按照学科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统筹队伍规模、结构、质量,有计划招聘各层次教师。优先保证重点学科、优先发展学科以及“卓越人才”培养的教师需求。
招聘方案中应明确设岗学科、岗位职责、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程序等。各单位的教师招聘方案须报学校人事安排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开招聘。
二、相关工作要求
1、2017年上半年在教学单位招聘助理教授岗,在直属研究单位只招助理研究员岗。
2、对于实践性、公共性、艺术类少数特殊学科(如体育、小语种外语、艺术),招聘青年教师的实施方案,经学校人事安排小组会议认定,可参照“助理教授”实施招聘。
3、按照“坚持学术水平,兼顾发展潜力”的原则,对照相应学科类别副教授学术必备条件的论文要求,评聘助理教授。
4、招聘助理教授的基本条件按照《同济大学助理教授招聘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同济人[2016]25号)中要求执行,应聘人员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5、岗位聘任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能力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考评。学术能力初审不合格者不纳入当年送审程序。教学能力考评合格方可应聘教学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对纳入送审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参照《同济大学教职工招聘思想政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同委发〔2017〕8号)考核,提交同济大学教职工招聘思想政治考核表。
应聘人员须网上提交应聘材料,并同时确定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由学校组织不少于2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岗位聘任单位负责审核并填写“应聘人员综合信息一览表”。
6、应聘评审材料必须是在相应学科组评议会议之前能提供原件的正式形成的符合“必备条件”的学术材料。提交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必须是已经正式形成(发表、出版、鉴定)且符合“必备条件”的学术成果。
应聘人员可对鉴定单位或鉴定专家提出书面回避要求。
7、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以在评审通过、聘任岗位职务后再在我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进校工作后必须参加最近一次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8、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本单位的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术评价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承诺。
9、2017年上半年的评审组织为2016年组建的学科评议组和学术评审分委员会(同济人[2016]99号文)。
10、在学科组评议前,须公示评审材料2周。学科组在全面掌握应聘人的情况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校下达的评聘岗位额度内进行评议。评议会议的个人汇报答辩环节,须开放,允许旁听。
11、聘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岗位可聘为专技8级或9级岗。
12、学校同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内部改革试点单位,按照学校同意实施的改革试点方案及学校有关规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工作时间安排
助理教授的招聘。采取一年多次申报,学校集中时间评审的方式。具体时间节点为:
1、4月26日~4月28日:学校审核招聘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招聘(设岗)方案,通过网站等媒介发布招聘广告进行招聘。
2、4月29日起:应聘人员通过http://zp.tongji.edu.cn进行申报。各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初审,组织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等。
3、5月8日~5月20日:各单位通过招聘系统将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材料通过网络提交人事处。同时将应聘人员综合信息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样表见附件1)交师资科。
4、5月20日~6月20日:学校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
各单位在6月12日前将对纳入送审程序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考核表(附件2)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附件3)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将对单位通过审核并推荐的招聘人选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将不纳入评审程序。
5、6月6日~6月20日:应聘材料公示(提前进行)、单位考评考核推荐、各学科组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时间召开推荐考核、评议会议。
6月30日前,各学科组将评审结果报人事处(含最终表决票及会议纪要)。分委员会及高评委会评审会议待下半年组织召开。
6、学科组评议通过后,可以办理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进校工作签约聘用手续。
7、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需要特别招聘的,请应聘单位随时与人事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