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3月20日前必须完成答辩,特殊情况的可延期答辩(由各导师负责掌控答辩时间、学生论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延期答辩等);
(2)答辩前必须完成抽取盲审,导师确定学生学位论文是否符合要求或达标,经导师审阅论文同意后由学生提交盲审申请后由导师抽号;盲审是否抽中均与答辩进程不相关;
(3)答辩前须完成论文的查重,且查重率不得超过10%;
(4)答辩前必须完成论文的评审评阅,全日制学生的学位论文可以请 2位校内老师评审评阅;评阅意见书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有模板;
(5)学位审批表(纸质件已发到学生手上)的内容必须是黑色水笔手写,不能涂改,包括导师的评语,签名等;
(6)答辩的决议内容大小一定要调整到审批表中相应框内进行粘贴,不能超出框;并答辩主席在该决议的骑缝处签名和日期;
(7)答辩评委及论文评阅人,必须具备硕导资格及以上的人员;
(8)延期答辩的学生要办理延期答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