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2022 版)》 修订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5-09浏览次数:1357

根据新时期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有关要求,中国工程教育 专业认证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对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进行了修 订,形成了《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2022 版)》(以下 简称《指导书》),用于指导受理认证专业开展自评工作。主要修 订内容如下:

1. 减轻学校和专家工作负担。修订后的《指导书》,尽可能 要求学校提供原始制度文档、教学材料等,不必再做较大篇幅的 文字描述,减轻学校负担的同时,引导学校聚焦工作重点,回归 认证初衷,避免自评报告“写”出来,而非“做”出来。自评报告正文篇幅原则上控制在 200 页以内,且各章节均适当简化撰写 要求;

2. 明晰部分指标项的撰写要求。对此前专业疑问较多,撰 写负担较重的指标项,如 1.2 涉及的各类学生指导、1.3 涉及的过程跟踪评估与形成性评价、4.1 涉及的内部评价机制,明晰、 简化了撰写要求,避免学校提供大量无效信息。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对产出评价依据的试题、任务书等原始材料,明确材料 准备要求,进一步落实产出主线和评价机制底线;

3. 强化工程实践环节撰写要求。进一步强化实习、综合性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有关要求;

4. 进一步严肃认证纪律要求。增加了《申请学校承诺书》, 对提交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有关工作纪 律提出具体要求,坚决避免“两张皮”和形式主义做法,坚定杜 绝任何违反认证工作纪律的行为。

5. 对易混淆的表述进行了清理规整,对模糊的表述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本《指导书》为专业开展认证时的指导性文件,建议在 2022 年下半年及以后提交自评报告时使用,如 2022 年上半年已提交自评报告,或已完成自评报告撰写的,无需按本次发布文件再次修改。